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大学《石河子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做好复试工作,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协调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凤峨
成员:王长英 陈荣泉 程朝翔
秘书:刘兆德 杨 雪
成立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塔依尔·吐尔提
成员:王长英 刘兆德 杨 雪
成立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因保密需要隐去)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3月25日 | 10:00—13:00 16:30-17:00 | 考生到外国语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生开会 |
外国语学院教科办 会1西222 |
3月26日 | 10:00 | 体检(空腹) | 校医院(北区) |
3月26日 | 16:10—18:10 | 笔试 | 外国语学院会1西414 |
3月27日 | 10:00—14:00 16:00-19:30 | 面试 | 外国语学院二楼会议室 |
3月28日 | 12:00 | 成绩结果公示 | 外国语学院 |
(二)复试方式及要求
1、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试组成员就考生回答问题时的语言表达和听力理解进行评判。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采取随机抽题问答的形式进行,测试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
面试分必答题部分与问答题部分。必答题部分的考题采取考生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问答题部分采取由复试小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三、调剂工作
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情况,2019年我院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接受调剂生源,请有意申请调剂至我院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调剂。
(一)调剂原则及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不接受调剂翻译专业硕士)。
4、校外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5、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其中外国语科目英语二应在75分以上)、本科毕业学校、专业能力、获得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竞赛奖、发表学术论文者等情况综合择优挑选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后将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
各专业调剂基本分数线:
一级学科 | 专业名称(或)研究方向 | 分数线 |
中国语言文学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英语一60分以上 |
教育学 | 学科教学(英语) | 英语二72以上 |
(二)调剂程序
石河子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http://yz.shzu.edu.cn/2019/0218/c6938a123755/page.htm
1、登录(3月20日10:00开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同时,具体咨询事宜考生可直接与申请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2、我院将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12小时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4、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都需按照《2019年硕士复试考生用表》:http://yz.shzu.edu.cn/qrzyjszs/list.htm准备相关材料。
四、录取方案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200分。
(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
(四)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成绩不量化,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以学院复试方案为准);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达我校。
(六)定向培养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
(七)拟录取考生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后,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旬寄出。
五、信息公布
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z.chsi.com.cn/)、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网站和各学院网(http://www.shzu.edu.cn/_s2/28/list.psp)进行公布。
六、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石河子大学纪委信箱(中区行政楼门前、北区农学院门前);
电子信箱:bgs_jw@shzu.edu.cn;yjs10759@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993-2058582(传真)
石河子大学纪委:0993-2058019(传真)、0993-2057613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石河子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3、本办法由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教科办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