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我校新进教工党员、新入学的学生党员管理,现就做好2018年新入校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新入校党员档案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石河子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2018年新入校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
1.发展党员程序、条件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审查新入学的学生党员是否属异地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入党等。
2.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审查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等是否前后矛盾、是否真实;内容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学籍档案信息与入党材料中本人简历等信息是否一致。
3.档案材料是否齐全。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函调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党校培训证明材料、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档案材料还应有转正申请书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
4.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主要审查介绍信的填写是否规范、转接单位是否符合要求。疆外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组织部”;疆内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校内调转的,由原所在单位党委开至校党委组织部,然后由校党委组织部开至所去单位党委。对于不符合接转要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基层党组织要指导新入校党员到原接转单位重新办理。
二、认真做好新入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及时接收新进教师、新入学的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认真填写《2018年新入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并于9月12日前,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2018年新入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dwxxtj@163.com)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新入校师生党员应及时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对新入校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做好续档工作,做到“一人一档”,为入党积极分子指派培养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使其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新入校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8年新入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
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