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安排,校党委组织部将于8月28日-29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听取汇报
采取集中听取汇报的方式,由各院级党组织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进行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
二、现场查阅
请各院级党组织联系人及时与督查组联络员联系沟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查阅督查组安排见附件3。
1.查阅全部的发展党员档案及相关材料,具体事项见附件2。
2. 院级党组织学习记录本。
3.“头雁工程”开展活动记录、“头雁工程”学习记录本。
4.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三、个别谈话
请各院级党组织联系人及时与督查组联络员联系沟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查阅督查组安排见附件3。谈话对象为单位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工党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代表等各1人。
请各院级党组织做好相关准备,有任何问题及时与督查组联系沟通,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集中听取汇报安排表
2. 现场查阅、个别谈话安排表
3. 查阅发展党员材料事项
石河子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