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27   浏览次数:315

为切实加强对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清理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1.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党员归档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预备党员预备期考查记录表、政审函调材料、党校鉴定表及党校结业证、党内奖励或处分材料等。

2.经过培养但还未发展的毕业生,其培养期间的所有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

3.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其入党申请书应归入本人档案。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一)离校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应随其档案一并转出学校。离校前,毕业生党员应主动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抬头”及“去处”的准确名称。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附件1)。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含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因私出国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 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生活,争取按期转正。

4. 对于已经离校但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期间不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达6个月以上的党员,按规定程序对其作自动脱党处理。

(二)留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属同一党委,由该党委为其办理支部变更手续;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分属不同党委,由原党委为其出据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持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登记,由所在单位汇总后集中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

(三)及时在兵团组织系统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OPS)中维护转出毕业生党员的信息,针对组织关系转出学校的党员,作如下操作:第一步,在OPS党员基本信息集中找到该学生党员姓名,在姓名前方格内打“√”选中;第二步,在子集中找到“C00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变动及党籍情况信息集”;第三步,点击子集下面的“+”,弹出对话框,维护“变动类别”--“中共减员”--“组织关系转出”,选择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实际转出地方即可(比如转出疆外省份的选择“转往省外区市”)。留在学校继续学习的党员,只做变动党支部即可,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及时联系沟通,若仍在本院学习,更换党支部即可;留在学校工作的党员,请报组织部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应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知识作为党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使每位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到转接组织关系的程序和重要性。

2.应组织毕业生党员在认真阅读《石河子大学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附件2)后,签署意见,由各相关单位存档保留。

3.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至:476153130@163.com,纸质版材料和《石河子大学××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小结》(附件4)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党委组织部。

4.请各单位及时督促毕业生党员按时落组织关系,并将回执交至本单位党政办。

5.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一律收至2018年6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落款日期统一为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