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发〔2018〕19号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办、室: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经政党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外国语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院长
成员:党政办兼职负责人
教科办主任
学办主任
团委书记
语言教学实验中心主任
各教学系主任
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党政办,履行日常工作职能。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兼职负责人担任。
2018年9月27日
中共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