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27   浏览次数:9637

  

院党发〔201819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办、室: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经政党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外国语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院长

员:党政办兼职负责人

教科办主任

学办主任

团委书记

语言教学实验中心主任

各教学系主任

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党政办,履行日常工作职能。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兼职负责人担任。

  

  

  

2018927

  

  

  

  

  

  

  

  

  

  

中共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9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