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主任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644

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的通知外院院发[2017]7 号文件精神,现将实施2017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

按照《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育计划》院发[2017]7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楚,不得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拔高或夸大、不得有意模糊或措辞含糊不清。

2、不得伪造申报材料。

3、正确对待遴选结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院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申报人员须交的材料

1.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请表》一式3份。

2.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育方案登记表》一式3份。

3. 近三年(20141120161230)内业绩材料,包括本人学习与工作经历(包括社会兼职);重要学术贡献与成果介绍,发表论文、出版论著、获奖、科研项目等各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

拟申报人员须于20165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到教科办。

附件:

附件1:《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育计划》

附件2:《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请表》

附件3:《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育方案登记表》

外国语学院教科办

2016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