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人:主任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1296


  

根据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做好复试工作,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协调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凤峨

成员:陈荣泉 骆北刚 魏宏君 欧光安 油小丽 郑已东 叶春莉

秘书:刘兆德 杨雪

(二)成立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荣泉

 成员:刘凤峨 刘兆德

二、准备工作

(一)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依靠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研究制订复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要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教师的全员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

(二)复试试题命制及评阅

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的要求[每个科目至少命制2套(难度相当的A、B卷,重复内容少于3/4)复试试题,学院统一安排随机抽取试题,集中封闭印制]组织考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试卷须密封后集中统一流水评阅。

(三)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名额确定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1.5在复试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本学院网页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号及具体复试安排,并负责通知考生。

(四)审核考生资格

学院在复试前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填写《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做好备案工作。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审核合格的考生才能发给《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证》,考生必须凭复试证方能参加复试。

三、调剂工作

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情况,2017年我院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接受调剂生源,请有意申请调剂至我院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调剂。

()调剂原则及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翻译专业硕士(口、笔译)不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校外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6、上线生源满足招生专业(方向的)需要的,不再接受调剂。

()调剂程序

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494.html

1、登录(3月171300开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查询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同时,具体咨询事宜考生可直接与申请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2、我校将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48小时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4、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都需按照《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复试考生用表

》(点击下载: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498.html)准备相关材料。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项目

地点

3月21

10:00—18:00

18:00

考生到外国语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生开会

  

外国语学院教科办

会1西222

3月22

08:30—10:30

体检(空腹)

校医院

3月22

16:00—19:00

专业课考试(学术和专硕)

外国语学院会1西414

3月23

16:00—19:00

面试及口语、听力测试

外国语学院二楼会议室

3月24

10:30

成绩结果公示

外国语学院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1:1.5。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1、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试组成员就考生回答问题时的语言表达和听力理解进行评判。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选拔优秀考生。

3)面试分必答题部分与问答题部分。必答题部分的考题采取考生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问答题部分采取由复试小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4)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满分为50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具体项目见《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学术型)》、《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专业学位)》,并将材料妥存备查。

5) 为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小组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推动面试规范化及应对考生质询等原因,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录音或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五、录取方案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200分。

(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三)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我校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37.5%。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会计专业学位硕士×1)。

(四)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成绩不量化,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以学院复试方案为准);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达我校。

(六)定向培养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

(七)拟录取考生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后,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旬寄出。

六、信息公布

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z.chsi.com.cn/)、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网站和各学院网站(http://www.shzu.edu.cn/_s2/28/list.psp)进行公布。

七、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石河子大学纪委信箱(中区行政楼门前、北区农学院门前);

电子信箱:bgs_jw@shzu.edu.cn;yjs10759@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993-2058582(传真)

石河子大学纪委:0993-2058019(传真)、0993-2057613

八、其他说明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3、本办法由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教科办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