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次数:337


为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院全体师生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和坚定的政治意识。20181119日,外国语学院在会2-301室,邀请大学宣讲团成员,组织部部长李鲁华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预防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及去极端化进行宣讲。外国语学院全体教工及学生党员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王长英主持。

李鲁华从宣讲的目的,如何防范极端势力向校园渗透两个方面入手,并且阐明了宗教的本质、类型、产生和发展的根源问题。着重强调新形势下做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宗教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关系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之后李部长用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来详细阐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她表示,在宗教事务管理上,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原则,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积极掌握主动权。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基本国策,坚决抵御宗教向高校渗透,并就如何防范和抵御宗教、非法宗教和宗教极端向高校渗透进行了详细说明。

   宣讲会上,李鲁华用幽默的话语、翔实的实例为我院师生讲解了一堂生动的关于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的课程。我院师生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将继续切实践行国家相关政策,做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和去极端化的坚实捍卫者。

  供稿:来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