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安排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次数:882

为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 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兵人社发〔2015〕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7〕110号)、《2018年度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2018年石河子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安排》的整体部署,为做好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学院招聘工作流程,经学院党委研究通过,现就2018年学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考试)与政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经兵团编办批复,按照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总计划分配情况,外国语学院2018年度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名,其中3名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学历、2名阿拉伯语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2名波斯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工作领导机构

(一)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委员会

任:程朝翔陈荣泉

副主任:王长英刘凤峨

员:刘兆德潘新仿臧红宝摆永刚梁金萍

聂凤芝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工作负责人吴靓。

(二)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长英

副组长:陈荣泉刘凤峨

员:刘兆德潘新仿欧光安伏学燕李成程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履行日常工作职能,工作负责人吴靓。

(三)外国语学院专业试讲专家考核小组

长:程朝翔陈荣泉

员:王长英刘凤峨刘兆德臧红宝欧光安叶春莉梁金萍摆永刚李喜娟孜力汗马玲玲

潘玲玲

四、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宗教政策;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石河子大学,愿为兵团的教育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硕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必须与应聘人员最高学历一致。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等条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注:硕士研究生要求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7月31日之前毕业)

2.其他学历: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3.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选派生、在兵团团场工作的内地高校毕业生和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上述招聘对象必须均为内地高校毕业生)。其中,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政策

经兵团党委常委会批准,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包括波斯语专业本科学历),教师岗位由学校学院采取试讲与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不设开考比例要求。

六、招聘时间总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4月~10月。

按照大学统筹安排,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波斯语专业本科学历),经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试讲(考试)、学校综合素质考核、体检、政审、公示、提交兵团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兵团人社局对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二)招聘顺序:首先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招聘后空余的岗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七、具体招聘程序安排

本次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步审查、现场领取准考证等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8年4月28日10:00-5月10日18:00。)

1. 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http://www.btpta.gov.cn/),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应聘本单位须将《报名表》在报名期间发送指定邮箱。

应聘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包括波斯语专业本科学历岗位),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石河子大学招聘邮箱:shzdx_zp@shzu.edu.cn

(二)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应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包括波斯语专业),不设岗位代码,但须写明应聘单位及专业;本科生包括需查询岗位代码。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人事处招聘工作联系人兰国伟,电话0993-2058036。

(三)资格审查(5月3日—5月12日18:00前)

人事处每天13:00前整理报名表向各单位反馈,学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应聘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于当日18:00前向人事处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报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四)资格复审(5月25日前,资格复审地点在学院党政办)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拟参加试讲或考试人员,按照资格复审要求,报到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包括提供学信网证明并登录核实)、护照(出入境信息)、两张蓝底1寸彩照,打印的《报名表》,《石河子大学资格复审表》到学院参加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学院统一上报资格审查表(加盖党委公章)至人事处,同时领取试讲(考试)通知单。

2018届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可如期毕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五)心理测试,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集中组织心理测试。

(六)试讲或考试(5月26日)

1. 制定《2018年度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或考试工作方案》(简称《试讲工作方案》)。

5月16日前学院制定《试讲工作方案》报大学人事处审核备案。经审核后,按照《试讲工作方案》的安排进一步开展学院试讲或考试工作,5月26日下午18:00前,上报试讲、考试相关材料及结果。

2. 试讲方式及内容

试讲方式:教师岗位招聘按照《石河子大学新新进教师试讲办法》组织试讲或技能测试。

试讲内容:试讲(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匹配度、综合能力等。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者视为考核合格。试讲(考试)结束后,学院按照岗位与拟聘人员1:1的比例将材料报大学人事处。

3. 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实行回避制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8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学校综合素质测试(5月27日)

由学校综合素质考核组负责组织,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与回答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由应聘者做个人介绍和能力概述;第二个环节应聘者需针对专家就政治素质、个人及家庭情况、职业规划、工作态度、工作技巧、以及情景模拟等问题做回答,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口头表达及灵活应变能力。考核成绩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者视为考核合格。

(八)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指定时间前往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只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政审

由学院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具体工作按照《石河子大学思想政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由学院思想政治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实行回避制和一票否决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审查结果要以政审报告方式形成。

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政审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8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等,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面向全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监督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8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工作经费保障

此次学院2018年0度公开招聘工作所需经费,试讲(考试)、实地政审工作费用由学院支出,学校综合素质考核费用由大学人事处支出。

  

  

  

  

            中共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