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401

  

各系、办、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兵教督办函[2018]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兵团、校院党委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各系、办、室全面自查,校院督导组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安排

226日—33日,各系、系、室全面开展自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1.开学条件保障

1)教职工到岗情况和学生返校情况

2)落实学生奖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奖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保障情况。实验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检查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实验室安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开展实验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和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4)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5)宿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6)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驾驶、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7)校园消防安全防控情况。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是否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8)网络安全和舆情情况。是否落实反恐维稳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

9)是否经常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 工作要求

1.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弥补不足,完善制度。从严从实抓好督促整改,努力把校园安全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核实有关信息。

2.各部门在进行自查工作时,要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并按照要求开33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到党政办,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基本情况要按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逐条写,要有数据和具体内容支撑)、做法经验、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建议等。

  

201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