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文明校园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7-05-10   浏览次数:431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贴近实际,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三)总体目标。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社会功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序,使校园文化内容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创建内容

以“文明校园、文明行动”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文化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建设具有浓郁高校特色、体现“美化、净化、绿化”为核心的育人环境。

(一)领导班子建设。首先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其次是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学转促”要求。学院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管,每年与分管部门领导交流、沟通、谈话不少于6次。参与分管工作调查研究每年不少于2次。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切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团结协作,主动服务师生。

(二)思想道德建设。落实《兵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师生员工日常生活深化和实践层面拓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力开展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活动,深化爱国主义和兵团精神教育。各支部、学工办、团委要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我的中国梦”“兵团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认真做好民族团结和“去极端化”教育、礼节礼仪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志愿服务、“节粮、节水、节电”等活动,让各类创建活动成为强化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教科办、各教学系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教学方式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引导师生学做文明人、行文明事。各系、教研室可认真组织读书会、朗读会、读书征文等活动,引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注重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阳光心态和健康人格。

(三)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优良教风,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院、系、教研室齐抓共管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通过在全院广泛开展“我身边的好教师”评选活动,树立教师为人师表、学生言行文明、员工服务细致的群体良好形象。以贯彻落实《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育计划》(院发[2017]7号)、《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发[2017]5号)和《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行为规范条例>的通知》(院发[2017]6号)文件为抓手,采用“思想政治、师德教育、专业教育”三结合的学习模式,通过专题学习、热点讨论、定期与青年教师和党员面对面交流、参加基层组织生活等方式,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提升教书育人效果。全面贯彻《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维护好风清气正、敬业乐学的校园环境。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引导师生员工从先进典型中获取精神力量,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

(四)校园文化建设。挖掘新疆精神、兵团精神内涵,由学工办负责建设校友风采长廊,由党政办负责建设文化长廊,由团委负责设计和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学生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明风采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与推广,着力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四大文明行动。运用校训、校史、校歌、校徽等校园文化符号,加强对学校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教育,激励师生爱学校、爱学习、共建文明校园。积极拓展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开辟新途径,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和社团的育人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网络文化活动。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组织开展“文明上网”和“清朗网络”等系列活动,正确引导网上舆论,防范和抵御“三股势力”渗透,牢牢掌握网络阵地的主动权。

(五)校园环境建设。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一是学工办、团委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学院分管区域卫生和扫雪工作,确保校园四季干净整洁。二是各系、办、室要认真做好办公室卫生和室内美化工作,积极开展环保教育和节约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党政办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于影响校园环境建设的部门,提出通报批评,通报每年超过2次的部门取消当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六)活动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学生社团、基层工会小组活动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充分利用文化走廊、墙报、宣传栏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传,陶冶师生情操,美化师生心灵,筑牢思想防线。拓展育人渠道和空间,加强校园网络建设,严把上网信息审核观,过滤不良信息。规范学生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营造特色鲜明的校园活动环境。

三、创建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文明校园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细、抓实,要广泛动员并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各系、办、室要有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台账。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系、办、室负责人为文明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各类创建活动的开展,并做好相关的活动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没有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的单位,要对“一把手”问责,文明校园创建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本年度年终考核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