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1569

 

文明委发〔20154

各学院党委、校直(附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工委、机关各部门: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在兵团上下适应发展稳定新常态、筑牢长治久安好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夯实各族干部职工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推进兵团建设成为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加快兵地融合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的工作部署,现就学校深入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为主题,大力弘扬兵团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各民族师生员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忠实履行屯垦戍边使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增进兵地融合发展,推动各民族师生员工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奠定共同推进新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思想基础。

二、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兵团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深刻理解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深刻理解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2.深入开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兵团精神宣传教育。广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实施,结合兵团实际,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24个字”的理解认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扶正祛邪、健体强心,使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人们的心灵罗盘和情感寄托。传承和大力弘扬以“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主要内容的兵团精神,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兵团文化建设的主线。要让新疆精神、兵团精神和老兵精神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班级,贯穿于“民族团结教育月”全过程,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深化对新疆精神、兵团精神内涵的认知,始终牢记特殊使命,牢固树立维稳戍边、稳疆兴疆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之内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3.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把“去极端化”作为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在“去极端化”上主动进攻,更加自觉地把“疏”作为紧迫任务,以用好“五把钥匙”、加强思想教育为主要手段,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把“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4.积极开展兵地共建,发挥好兵团在新疆引领先进文化的作用。围绕发挥先进文化引领和“大熔炉”作用,积极推动兵地经济融合发展、文化共荣共建、维稳责任共担、民族团结共创,切实发挥兵团在新疆维护社会稳定、带动周边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先进文化引领等多重作用;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积极传播现代知识、现代观念,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推进兵团文化影响力、辐射力建设,更好地发挥兵团在传播弘扬中华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文化和精神家园、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四个认同”方面的独特功能。

5.宣传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巨大成就。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关怀支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伟大实践,大力宣传援疆省市的深情厚谊,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各族人民发挥主体作用、建设美好新疆的精神面貌,大力宣传兵团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自觉履行职责使命,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新疆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自觉奉献,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时代主旋律。

三、主要活动内容

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着力在健全长效机制、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在促进宣传教育与群众利益的结合上下功夫,在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实际成效上下功夫,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1.推进走动互动“十大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十大活动”,即:“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文化”“交朋友结对子”“联谊交流共建”“青少年融情实践”“互学歌曲舞蹈”“互访互助互拜”“访惠聚结亲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互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2.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十个一”活动。在教育月期间,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报告会,召开一次民族团结经验交流会,选树一批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举办一次兵地联谊活动,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报或墙报,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或创一首民族团结好歌,组织一次“我说民族团结”大讨论,开展一次“我为民族团结做一件好事”活动。通过主题鲜明的系列活动,营造民族团结教育月的浓厚氛围。

3.开展“访惠聚、结对子、交朋友”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访惠聚”住村工作组作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趣味体育比赛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切实推动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交往交流,在活动中增进了解、增进感情。

4.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和兵团党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模范系、模范支部创建活动,引导各族师生员工在创建实践中增进相互信任、密切血脉深情。积极主动、广泛与周边街道、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更好地促进民族团结、兵地团结、军民团结,共建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5.宣传一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和兵团党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组织对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深入开展集中宣传先进典型活动,在教育月期间重点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师生员工公认的民族团结典型。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身边的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褒奖凡人善举,推动形成从我做起、见贤思齐的生动场面。

6.在青少年中开展“培养中华民族美德,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知识竞赛,继续组织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使广大师生了解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价值观自信,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体现主流价值、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扎扎实实做好以文与育人、以文化人工作,及早在学生的心灵中播撒文化认同的种子,用心用力浇灌培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要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全校的民族团结教育。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创新工作方法,扩大教育覆盖。 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多用“草根化、接地气”的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把开展活动的过程变成群众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注重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地把活动宣传出去,校报、电视会根据情况实施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事迹。同时,各单位要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网络专题,运用手机报、微信、微博、微视屏等形式,加大传播力度。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板报、广告牌、阅报栏、电子大屏幕、电子条屏、楼宇电视等宣传载体,刊登宣传口号,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五、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学校将于2015年底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总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字数应控制在2000以内,要求事迹要典型,文字要精练)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字数应控制在1500以内)电子版于528日前报送校文明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同时要上报打印稿,加盖办单位公章。

联 系 人:李登叶  

联系电话:2058022

电子邮箱:578321391@qq.com

附件:

1.石河子大学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石河子大学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申报表

3.石河子大学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申报表

 

 

 

 

石河子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54

 

附件1 石河子大学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牢牢把握“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模范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民族政策及有关精神要求。

(二)长期、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步创建活动,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以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三个离不开”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主题宣传教育;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

(三)大力帮助各族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为增进民族团结和保持社会稳定做出显著成绩。

(四)民族团结工作有特色,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创新,在校内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定期总结民族团结先进经验,深入挖掘、广泛宣传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善于运用典型的模范事迹激励和教育各族师生,效果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民族政策理论水平。

(二)珍视民族团结,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原则,主持公道,能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同民族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敢于同三股势力及各种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

(三)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热爱民族团结事业,甘于奉献,积极投身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关心、重视并经常指导或参与民族团结工作,在具体实践中表现突出。长期坚持为各族师生服务、关爱各族学生、排扰解难,深受各族师生爱戴。

附件2 石河子大学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何时受到民

族团结表彰

简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文明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石河子大学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何时受到民

族团结表彰

简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文明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李登叶
2015-05-04